甘肃省工业新产品备案流程主要遵循《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新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补充通知的要求。以下是详细的备案流程:
基本申请材料:
甘肃省工业新产品备案申请表。
甘肃省新产品备案主要研发人员名单。
甘肃省新产品备案主要完成单位和协作单位名单。
计划设计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
研制工作总结报告,内容需包含生产工艺总结、技术经济指标及应用前景、效益分析、产品质量分析等内容。
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新产品检验报告(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
产品查新报告(由具有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有效时间为查新报告出具日期起3年内,且委托单位应与申请单位一致)。
专利等其他能证明产品创新性的证明材料。
特定产品所需材料:
特殊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安全、环保、卫生等检测报告或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合同(发票)等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或产品类型而异)。
提交申请:
备案申请单位按归属地向县区工信局、园区管委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网上申报,如兰州市提供了网上申报平台(http://mysm.shuzigongx.com:9013/login?redirect=%2Findex)。
初审:
县区工信局、园区管委会对备案的新产品进行初核初审。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产品的创新性和技术水平等。
初审通过后,及时将推荐报告和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政策法规和技术创新科。
复审:
市工信局对各县区工信局、园区管委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审。
复审重点是对初审结果的确认以及对产品的进一步评价。
备案登记:
复审通过后,市工信局将推荐至省工信厅进行评审备案。
省工信厅对备案资料和评价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负责对通过审核确认的新产品备案登记,并出具《甘肃省工业新产品备案登记表》。
档案管理:
市州工信局要建立健全工业新产品备案档案,并与当地科技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备案材料需按季度汇总名单报送省工信厅留档。
政策支持:
备案的工业新产品可申报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的评审。
新技术、新工艺申报时需具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并已获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备案的工业新产品备案登记表可作为主要研发人员职称评定、科技成果登记等科技活动的依据。
专家推荐:
部分地区或产品可能需要提交专家推荐意见,由两名正高级相关领域专家出具。
专家推荐意见需重点说明产品的创新点和技术水平。
知识产权保护:
参与备案管理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该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
诚信原则:
申报单位在登记备案过程中应诚实守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中止备案或撤销已完成的备案,并可能面临其他相应处罚。
通过以上流程,甘肃省工业新产品备案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有助于推动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区域经济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