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型创新企业,即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指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稳定的科技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较强,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是对甘肃省科技型创新企业的详细解读:
根据《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办法》及相关通知,申请认定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甘肃省内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研究开发经费使用规范。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的发展方向。
企业有稳定的创新研发投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依托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形成的产品,以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技术性服务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年度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或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总和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无不良信用记录。
甘肃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认定流程包括企业申报、市州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审查、认定公示、颁发证书等。
被认定为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新认定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重新认定的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不享受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一次补助,当年同时被认定为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只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
市(州)科技行政部门对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培育,择优向甘肃省科技厅推荐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省级科技服务机构在创业孵化指导、项目申报、专利服务、科技检索、技术转让等方面,重点对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资格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在届满前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已被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参加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
企业需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才能申请认定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
总之,甘肃省科技型创新企业认定是甘肃省为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认定,企业不仅可以获得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还能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