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商标的注册无效。以下是商标无效宣告的详细流程:
请求主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提交材料:请求人应当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附上必要的证据材料。请求书和相关证据材料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
形式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是否提供了必要的证据等。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会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理由,对商标的注册合法性进行审查。
裁定时间: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在审查完毕后,会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一般来说,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裁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通知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会书面通知当事人裁定结果。裁定结果可能包括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或者维持有效。
起诉期限: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会对商标无效宣告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证据充分性: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请求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并能够证明注册商标存在无效宣告的法定事由。
时间限制:商标无效宣告请求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如果错过了法定期限,就无法再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费用支付: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或相关代理机构。
综上所述,商标无效宣告流程包括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受理与审查、作出裁定以及司法救济途径等步骤。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