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授权及颁发证书几个阶段。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流程: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文件通常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包含申请人信息、发明名称等基本信息。
说明书:详细描述发明内容、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有附图的需提交说明书附图。
摘要及摘要附图:简要说明发明的技术要点和主要附图。
权利要求书:明确界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交底书:包含详细技术背景、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等。
主体身份资格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发明人的详细信息,以及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
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如果申请费用减缓,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选择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电子形式: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在此之前,申请人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
书面形式:申请人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文件格式、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若审查合格,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若不合格,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缴费: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常是申请日两个月的期限)缴纳申请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为500元,若符合费减条件并申请费减,可享受70%或85%的减缴,实缴费用为150元或75元。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检查是否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要求。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
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其他相关审查内容。
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若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审查员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针对该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整个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授权及颁发证书,一般需要6-8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会因申请文件的完善程度、审查员的工作进度等因素有所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相较于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更为简化,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创造,更快地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申请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为了确保申请过程顺利无误,提高申请的成功率,建议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代办。
综上所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涉及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受理与缴费、审查、授权与颁发证书等多个环节。申请人需要仔细准备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